一、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规范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执行责任,依法组织开展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工作。
(二)贯彻国家和省州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城市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开展城市管理宣传教育。集中行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权,指导监督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的普法、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对县城建成区内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领域重大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对县城建成区内纳入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事项权限内的行政处罚案件统筹、协调、督办;负责市政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做好园林绿化、占道经营、市容环境管理等。监督和查处违反城乡建设法律法规的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有毒有害气体排放和噪音扰民等涉及城市建设管理相关案件查处工作。
(三)承担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含地面建筑和防空地下室)的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施工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工作。
(四)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和建筑工程、市政实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职责。负责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农村民居地震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指导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震后应急抢险工作。
(五)统筹建筑业发展工作,负责建筑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管理,开展建筑行业管理监督检查、执法稽查,规范建筑市场行为。执行工程建设相关标准和造价管理监督制度。实施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和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承担推进建筑节能管理责任,会同相关部门拟定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推进重大建筑节能项目。负责招标投标备案和监管工作。
(六)贯彻执行住房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方针、政策,承担住房保障制度改革、住房保障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城镇住房、保障性住房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全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七)拟定全县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负责商品房预售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物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物业管理收费项目、标准,指导住宅小区建立健全业主委员会。
(八)拟定全县城镇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负责县城环卫保洁、防洪防涝和建筑垃圾处理的有关工作。承担城镇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职责。
(九)承担规范村镇(镇、乡、村)建设、指导全县村镇建设的责任。拟定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小城镇和乡村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抗震房加固及地震安居工程,指导小城镇和村庄环境治理、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负责农村居民通用图的设计及推广。
(十)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领导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关元章 负责党组、行政全面工作,主抓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和生态环保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罗正兴 负责统一战线、民族团结、群众工作、综治维稳、扫黑除恶、建筑市场监管、工程招投标、防震减灾、应急管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城市新建民用建筑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备案、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营商环境、消防审查、自建房安全监管、河长制、林长制等工作,牵头负责安全生产和经济运行工作。
分管建筑市场监管股、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县临建违建自建房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抓好党风廉政、安全生产和生态环保等领域的“一岗双责”,完成局党组(班子)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副局长马晓萍 负责城乡建设管理、城镇燃气、县城供水、城镇污水、城建统计、村镇统计、园林绿化、农村生活垃圾、农村住房保障、传统村落保护、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等工作,统筹协调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
分管城市建设管理股、村镇建设管理股、园林局。联系县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县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抓好党风廉政、安全生产和生态环保等领域的“一岗双责”,完成局党组(班子)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智凯 负责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网络安全、精神文明、老龄老干、组织人事、工青妇、保密、宣传、文秘、档案、后勤、财务、信访等工作。负责房地产、物业管理、城镇住房保障、工程造价、棚户区改造等工作。
分管局办公室(党建、财务、工会)、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股、房产管理所、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抓好党风廉政、安全生产和生态环保等领域的“一岗双责”,完成局党组(班子)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住建局副局长罗朝俊 负责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全面工作,负责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综合行政执法监管、市政设施维护、项目工作(项目前期、项目调度、投资统计)、城市防洪、环卫保洁、建筑垃圾、城市生活垃圾等工作,统筹协调综合性生态环保督察和考核工作。
分管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股、建设管理所(项目办)、垃圾生态处理场、环境卫生管理站、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有限责任公司。抓好党风廉政、安全生产和生态环保等领域的“一岗双责”,完成局党组(班子)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党组成员、县综合行政执法一大队大队长 黄建松 负责县综合行政执法一大队全面工作、建筑垃圾监管执法和市政设施维护工作,抓好党风廉政、安全生产和生态环保等领域的“一岗双责”,完成局党组(班子)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县综合行政执法二大队大队长 杨四贤 负责县综合行政执法二大队全面工作,抓好党风廉政、安全生产和生态环保等领域的“一岗双责”,完成局党组(班子)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县综合行政执法三大队大队长 郭文增 负责县综合行政执法三大队全面工作,抓好党风廉政、安全生产和生态环保等领域的“一岗双责”,完成局党组(班子)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内设机构
办公室、建筑市场监管股、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股、城市建设管理股、村镇建设管理股、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股。
四、办公地址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南涧县金龙路81号
五、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冬季11月1日—下一年2月29日8:30—12:00,14:00—18:00,其他季节3月1日—10月31日8:00—11:3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675700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2—8521105。
负责人:关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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