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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475324/2024-00230
  •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发布机构: 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1718925395000
  • 发文字号: 南政发 〔 2024〕 9号
  • 主题词: 经济、提质
  • 体裁: 通知

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涧县2024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通知

  • 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26日
  • 来源:南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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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

《南涧县2024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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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涧县2024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

为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切实增强经济活力,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巩固和增强经济稳中向好态势,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理州2024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南涧实际,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加快推动产业提质增效

(一)支持重点产业延链补链强链。积极争取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发挥省级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县工信科技局牵头)。积极争取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大力发展新能源、绿色铝等产业集群建设和茶叶、核桃、蔬菜(含食用菌)、水果、中药材、乳业及肉牛、生猪、乌骨鸡等产业高质量发展。继续强化产业链条协同延伸,通过实施“百强”“百亿”扶持工程,全力破解企业发展痛点、堵点,加快推动产业从建链向延链补链强链推进。整理编制重点产业相关规划,创新产业链上下游及配套合作,积极推进南涧县光伏产业、风电产业、风光水储、新能源电池产业、新材料产业等集群建设,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围绕产业链关键环节、重点项目构建要素保障机制,对产业链关键环节、重点项目加大支持,推进工业绿色低碳发展。做好产业项目储备工作,精准对标上级资金政策支持方向,积极争取政府专项债券、中央及省预算内基建投资、企业技改项目等资金支持(县发改局牵头,县工信科技局、县财政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以下均需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聚焦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绿色铝产业、新能源电池产业、绿色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医药产业等重点产业,建立完善产业链图谱并动态更新,引导资源配置、招商引资、延链补链方向。结合南涧县“绿色茶区、农旅融合发展示范区”的发展定位,申报设立特色产业园区(县发改局、县工信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投资促进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从全产业链角度综合考虑企业度电增加值、能耗强度、亩均产值等,对产业链关键环节、重点项目,在用能、用地、资金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县发改局、县工信科技局、县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现代设施农业和林下经济发展。落实云南省设施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方案、茶产业绿色发展政策支持资金申报等各项政策措施(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牵头)。发展绿色高效现代设施种植业、高效集约现代设施畜牧业、生态健康现代设施渔业和以仓储保鲜和烘干为主的现代物流业设施。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年内新增完成设施农业实际资产性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完成投资额的5%给予一次性奖补;完成实际资产性投资2000万元至5000万元以下的,按实际完成投资额的10%申报省级一次性奖补(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对农业经营主体年内新增设施农业贷款的,支持其按不高于同期同档次LPR的70%且不超过2%,单个主体、单个年度不超过200万元的规模向省级申报贴息补助(县财政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南涧监管支局)。围绕林药、林菌、林果、林茶、林花、林下种植养殖、光伏板下种植养殖、森林康养等重点,认真组织策划包装林下经济待招商项目至少1个、投资金额不低于5000万报送州林草局,作为年度行业招商引资重点事项开展好相关工作。有序推进南涧县无量药谷森林康养试点建设工作,稳步推动森林康养与医疗、养老、体育、文旅等行业的深度融合(县林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文旅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南涧监管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积极申报国家、省级林业产业示范园,争取创建省级设施农业和林下经济示范点(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牵头)。

(三)支持生产性服务业发展。鼓励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加快服务模式创新,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县发改局)。按照州政办《关于建立“八大攻坚战”工作推动和调度机制的通知》《关于印发大理州2024年园区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关于抓好园区攻坚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就攻坚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作综合考评。有关考评结果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薪酬绩效奖励、项目资金要素等有关政策挂钩,充分体现“大干大支持、不干不支持”(县工信科技局)。

(四)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全力提升政府数字化水平,推进公共数据共享交换和开发,推进数据要素赋能数字经济(县财政局、县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公共数据归集汇聚,加快南涧县归集进程,积极争取省级、州级数据回流,持续推进文化旅游、生态环境、交通出行、卫生健康、教育体育5大主题库建设。在全省统一建设平台的基础上,维护好、推广好、运用好已建成的南涧县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并按要求及时对接省级、州级平台。根据省级、州级公共数据开放目录,组织编制南涧县公共数据开放目录,推动数据有序向社会开放。深入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进一步完善数据要素管理制度体系建设。积极引进数据归集、清洗处理、模型训练、数据产品开发、交易中介、数据安全、价值评估等数商落户南涧,努力实现数据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县发改局牵头)。加快数字农业示范基地打造,谋划实施一批数字农业示范项目,引领带动现代农业数字化转型发展。加快完善农村电商基础设施,大力发展直播电商、社群电商新业态,把直播间作为新型基础设施纳入乡村建设行动的重要内容。推进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打通农产品“出村进城”通道(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根据产业项目实际需要,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等方式灵活供地。全面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省级以上开发区工业用地原则上一律采取“标准地”方式供应。建立健全综合评价机制,开展工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鼓励以依法收回、转让、合作开发等方式盘活闲置工业用地;推行“成本+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价格协议收回模式盘活长期停产而又发展无望、厂房可再利用的企业闲置厂房。支持传统工业企业转为先进制造业企业,以及利用存量房产进行制造业与文化创意、科技服务业、“互联网+”等融合发展,实行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对现有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工信科技局、县商务局、县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支持推动科技创新赋能。深入贯彻落实科技赋能经济转型升级行动计划,推动优势产业、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县发改局、县工信科技局牵头)。以科技创新指标提升为重点,推动新兴产业发展。围绕研发投入强度这个衡量科技创新实力的基础性、关键性指标,不断提升区域创新水平,引导全社会各类创新主体加大研发投入,为开展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提供有力支撑。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作为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的重要抓手,打造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动器”,加大政策驱动、梯次培育、产业带动、“一企一策”等措施实施力度,促进高新技术企业量质双升。聚焦科技创新需求,紧盯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交叉原始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引进和培育新型研发机构,围绕重点产业提质急需的前沿技术和共性技术需求,集聚县外高校、院所、企业科技创新资源,市场化催生产业技术研究院、创新联合体、联盟式研发组织等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积极争取省级、州级科技创新资金支持,撬动银行、保险、担保等金融资源向科技创新领域集聚。引导金融机构用好科技型企业名单,通过结对合作等方式加大差异化信贷支持力度(县工信科技局牵头,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南涧监管支局配合)。

(七)提高能源保障能力。列入省级建设清单的10个光伏项目,在建项目加快推进,未开工项目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力争年内8个光伏项目全容量并网投产,2个电站开工建设,年内实现新增并网装机36.5万千瓦。推进新能源绿色电力认证全覆盖,充分发挥“绿电”在先进装备制造业招商引资中的竞争力,吸引更多有绿电需求的优质企业、高端产业入驻南涧,推动打造零碳工业园区(县发改局牵头,县工信科技局、县自然资源局、南涧供电局配合)。

(八)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认真落实州政府进一步规范营商环境工作的要求,努力提高用电报装便利度,不断提升群众“获得电力”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持续扩大电力市场化交易覆盖面,努力降低工商业用电成本(县发改局、南涧供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持续扩大有效投资

(九)高质量推动项目谋划建设。高质量做好项目工作指导意见2.0版贯彻落实工作,实施项目攻坚行动,印发《南涧县2024年攻坚项目清单》,力争储备比例达150%以上。积极筹措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优化完善前期费管理使用机制,做实重点建设项目入库工作,提升项目储备质量,夯实全县项目储备基础工作。围绕资源经济、园区经济和省州县系列三年行动计划,谋划一批符合规划要求、利当前惠长远的重大项目,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国债等资金支持。坚持常态化高效运转项目协调机制,调度落实项目要素保障,推动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县发改局牵头,县级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积极扩大民间投资。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支持民间资本参与交通、市政、环保、水利、能源、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项目建设,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积极争取列入省级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强化民间资本推介平台推介项目常态化调度。优化民间投资项目管理流程,强化重点民间投资项目要素保障,力争民间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30%以上(县发改局牵头,县级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全力抓好产业投资。从项目谋划、招商引资、协调争取、推进实施、入库统计等全过程合力策划产业投资项目,尽最大努力纳入产业投资统计范围。能源以外工业、能源工业、农业农村、旅游文化、数字经济五大行业组织重大项目季度开工,建立季度开工项目工作台账,压实能源以外工业、能源工业、农业农村、文化旅游、数字经济五大行业主管部门产业投资项目开工入库责任,力争年内重大产业项目开工率、入库率、年度计划投资完成率达100%,产业投资增速达15%以上(县发改局牵头,县级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牢固树立“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精准招商与产业招商相统一”的意识,贯彻落实“一把手”招商机制,关注重要区域,聚焦重点产业,瞄准重大企业,采取外出招商、以商招商、网上招商等方式,不断增强招商引资的精准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符合《2023年延续、优化、完善税收优惠政策指引》《云南省鼓励外商投资奖励办法》(云投促发〔2023〕11号)、《云南省市场化招商引资奖补办法(试行)》(云投促发〔2023〕7号)、《大理州市场化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大招发〔2024〕1号)规定的招商项目,可同时积极向上进行奖励申报(县发改局、县工信科技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投资促进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不断激发消费潜力

(十三)持续扩大文旅消费。围绕“大理美好生活季”主题宣传,积极组织商旅文体融合活动,提质旅游消费(县商务局、县文旅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好“有奖发票”、特色旅游商品大赛、A级旅游景区分时分区域门票优惠、文化遗产日非遗集市等线上线下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活动,扩大文旅消费(县税务局、县商务局、县文旅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支持A级旅游景区引入新业态、新模式和新产品,提升景观质量和游览体验。开发非遗展示、文创商品、旅游演艺等沉浸式、体验式、特色化旅游产品。推进旅游与康养产业融合发展,推进职工疗休养基地建设。发展户外运动产业,架起“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之间的桥梁,依托孔雀渡、猛龙渡等基地,打造“户外水域运动天堂”(县文旅局、县总工会、县教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培育壮大新型消费。以“消费促进年”为主线,激发有潜能的消费。壮大网络消费,整合资源,打造电商直播基地、产业园区,积极申报省级、州级电商直播基地。大力宣传开展有奖发票活动,依托火把节、无量山樱花节等节庆平台,开展系列电商促消费活动,持续参加彩云购物节、双品网购节,推动南涧特色产品上平台、销全国。做旺餐饮消费,推动南涧特色菜标准化、品牌化、产业化发展,打造美食地标,促进餐饮消费持续扩大。丰富消费场景,联合金融机构,持续开展“迎新春土特产年货大集”“小吃节”“618彩云购物节”等节庆促消费活动。落实各类消费券的发放,有效刺激消费(县商务局、县市管局、县文旅局、县农业农村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南涧监管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提振大宗商品消费。延续实施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县税务局负责)。鼓励各地停车场地和设施对新能源汽车予以停放服务费优惠。鼓励企业持续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促销活动(县发改局、县工信科技局、县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好国家、省州相关促消费政策措施,组织开展成品油促销、新能源汽车下乡、家电以旧换新等活动(县商务局牵头)。

四、推动经营主体提质增量

(十六)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根据省级部署全面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云南试点),有序清理各类隐性门槛和不合理限制(县发改局牵头,县市管局配合)。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一体推进产业发展、营商环境、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县发改局、县市管局牵头)。推进“减证便民”和“证照分离”改革,建立健全容缺受理服务机制,推行政务服务“承诺办”,提升政务服务质效。积极配合州级主管部门推动政务服务集成式自助终端向村(社区)、园区、商场、楼宇和银行、邮政、电信网点等场所延伸(县司法局、县市管局、县政务局牵头)。做好惠企政策宣传解读、定期开展送政策进园区、进企业工作,持续提升政策知晓度。积极配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做好惠企政策“免审即享”平台建设。落实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优质中小企业贴息贷款“免审即享”政策,实现企业对政策应享尽享(县工信科技局牵头)。加强涉企收费监督管理,持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县市管局牵头)。拓展公共信用信息应用场景,进一步提升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归集水平,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制(县发改局牵头)。

(十七)强化经营主体培育。按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作要求,积极组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做好政策宣传和指导服务,认真遴选推荐上报符合条件的优质项目。切实履行好项目监管职责,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管理资金,组织开展专项资金项目验收评估工作(县工信科技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支持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县工信科技局牵头)。开展“个转企”直接变更便利化登记(县市管局牵头)。

(十八)持续开展减税降费。按规定对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一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县税务局负责)。按照省级统一安排部署,逐步推广涉及范围更广、优惠力度更大的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县交通运输局牵头)。

(十九)支持中小企业扩大市场份额。持续加大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在全县推广应用政府采购电子保函;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措施,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以及400万元以下(含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政府采购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份额提高至40%以上(县财政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工信科技局配合)。

五、提高金融服务质效

(二十)拓展南涧县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应用。配合省级、州级部门完善云南省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功能,落实平台相关政策。加大宣传,推动平台应用力度和广度,提升银企对接质效,引导企业注册,督促银行通过平台加大企业融资支持力度(县发改局牵头,县财政局、县市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南涧监管支局配合)。

(二十一)强化企业信贷融资服务。继续实施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加大与州级融资担保机构合作力度,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优先为贷款信用记录良好,有效抵质押品不足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提供担保增信。探索财政性资金竞争性存放机制,引导银行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开展南涧县银行业金融机构考核,通过结果运用,鼓励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开展金融创新申报评选,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优化金融产品结构,促进信贷投放(县财政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南涧监管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优化外资外贸金融服务。用好信保政策承接平台及出口信用保险政策,创新承保模式,简化兑付资金周转流程,缩短外贸企业保费兑付周期,提高信保政策兑付效率,进一步扩大承保规模和覆盖面。有序推进外贸政银保合作机制,强化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与银行的保贷联动,推动出口信保保单融资业务发展,引导银行机构为外贸企业提供涵盖人民币贸易融资、结算在内的综合金融服务,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满足企业多样化融资需求。宣传贯彻落实好省州外商投资奖励办法,发挥重点外资项目工作专班机制作用,实行项目招引优先对接外资企业、项目洽谈优先考虑外资比例、项目要素优先保障外资项目“三个优先”,做大外资项目增量,推动外资项目落地见实效(县商务局牵头,县财政局、县投资促进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南涧监管支局配合)。

六、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

(二十三)大力发展口岸经济。大力推进开放平台建设,发展外贸、跨境电商产业(县商务局、县发改局、县交通运输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加强项目包装和推介,重点做好外向型、商贸型、制造业外资企业招引工作,用好用活制造业吸引外资奖励和相关要素支持政策(县商务局、县投资促进局、县工信科技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南涧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大民生保障力度

(二十四)全力保障就业稳定。支持符合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10类重点群体申请不超过3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创办小微企业的最高400万元贷款支持,按照规定享受财政贴息。积极筹措就业资金,保障各项就业扶持政策落地生效,进一步加大对重点群体就业支持(县人社局牵头,县财政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南涧监管支局配合)。加快建立跨区域、常态化岗位信息共享和发布机制。依托就业补助资金,围绕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开展多元化技能培训(县人社局牵头)。

(二十五)推进以人为中心的新型城镇化。支持农业转移人员市民化,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员申请城镇保障性租赁住房优先保障(县住建局牵头,县财政局配合)。推进以人为中心的新型城镇化,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组建社保服务先锋队,提供优质、高效、暖心的“康乃馨”式社保服务,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县人社局牵头)。加快推进“五城共建”项目建设,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不断完善城乡绿化美化,着力打造健康、美丽、文明、智慧、幸福县城(县发改局、县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六)扎实做好住房保障工作。做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积极向上汇报争取资金。持续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年内开工保障性租赁住房399套。加强保交楼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工作,持续加快居住品质提升,实施7个城镇老旧小区、1794套城市危旧房改造(县住建局牵头,县发改局、县财政局配合)。支持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又提又贷”住房公积金、租赁住房提取公积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涧管理部牵头,县住建局配合)。

(二十七)增加优质教育、医疗、养老服务供给。推进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等工作,推动知识型、技能型、新型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持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对开展学徒制培训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县人社局、县教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中医院整体搬迁,积极争取实施南涧县县域医共体建设、南涧县医疗机构病房条件改造提升等项目,提升县乡村医疗条件,更新必要的医疗设备设施,整体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县卫健局牵头)。分类提供普惠托育服务,积极推动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城乡社区服务范围,实施惠老阳光工程,发展老年助餐服务,重点推广和优先建设(改造)功能复合集成的社区嵌入式服务综合体(社区服务中心),办好“一老一小”民生实事(县民政局、县卫健局牵头)。

各乡镇各部门要细化配套措施,加强政策宣传解读、落地执行和效果评估,每季度末向县发展和改革局报送落实情况,县发展和改革局按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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