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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475324/2023-00066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1680220260000
  • 发文字号: 南政发 〔 2023〕 3号
  • 主题词: 见义勇为、先进模范
  • 体裁: 决定

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表扬奖励2022年度南涧县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决定

  • 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06日
  • 来源:南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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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办局(司行社):

2022年,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南涧、法治南涧进程中,涌现出一位表现突出的见义勇为先进模范。他用挺身而出、舍己为人的果敢行动,彰显了社会正义和时代正义,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传承真善美,传播新风尚,传递正能量,根据《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对2022年度涌现出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徐汝波予以表扬奖励(授予“南涧县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奖励人民币5000元)。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以见义勇为的先进模范为榜样,合力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社会风尚,为平安南涧、法治南涧建设汇聚更强大的社会正能量。各乡镇各部门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担当时代使命,加强见义勇为工作的领导,发挥德治教化作用,改进见义勇为先进模范评选表扬工作,保障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营造见义勇为社会氛围,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为加快建设南涧高质量快速发展,奋力谱写好中国式现代化的南涧篇章凝聚磅礴力量。

2023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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