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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475324/2022-01151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发布机构: 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1667867797000
  • 发文字号: 南政办发 〔 2022〕 56号
  • 主题词: 绿色能源
  • 体裁: 通知

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南涧县绿色能源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 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24日
  • 来源: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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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单位:

《南涧县绿色能源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1—2025年)》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能职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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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南涧县绿色能源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1—2025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大理州委、大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1—2025年)》等十三个行动方案的通知(大办发〔2022〕3号)精神,全面推动全县绿色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及对大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南涧县能源资源禀赋和发展特点,全力打造“绿色能源牌”,构建更加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绿色能源保障体系,积极按照省、州政府要求将绿色能源打造成为产业转型升级、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为全县奋发赶超、争先进位、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提供坚强有力的能源基础保障和能源产业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协调发展。坚持能源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能源产业与其他产业协调发展。

——坚持绿色发展。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着力优化能源结构,把发展清洁低碳能源作为调整能源结构的主攻方向。

——坚持创新发展。以科技和体制创新为引领,结合能源发展趋势,深化能源体制改革,释放产业发展活力。

——坚持开放发展。抢抓国家实施“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中缅经济走廊等战略机遇,坚持“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延伸产业链,全力打造产业集群发展新高地。

——坚持安全发展。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能源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三)行动目标

到2025年,南涧县力争绿色能源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亿元以上。一是配电网到2023年南涧县户均配变容量达到2.1千伏安、2025年达到2.2千伏安,高压配电网N减1通过率实现100%;二是新能源建设到2025年,全县以风能、太阳能为主的新能源装机容量达到1200兆瓦以上;三是“十四五”期间,充电桩建设按照电网负荷配备到位,充电桩使用与建设等量同步推进。四是天然气建设力争全县年储气能力达到8000立方米以上,全力倡导工商业用户及居民用户使用天然气。五是“十四五”期间,新建加油站14座。六是全县非化石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有明显提高,全县能源消费总量及强度“双控”控制在州下达目标内,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完成州下达的阶段性目标任务;七是其他资源开发,按照积极探索、注重实效、超前谋划、重点跨越的创新思路,继续详查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储量及利用,积极储备储能调峰等项目。

二、重点任务

(一)持续推进能源网建设,不断提升清洁能源保障能力

1.优化清洁能源基地和新能源基地建设,提高清洁电力生产能力

加快推进集中式和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力争实现风能、太阳能为主的新能源建设取得新突破。集中式光伏。根据《云南省太阳能资源区划报告》,南涧县是云南省太阳能资源最佳开发区域之一,其境内大部分区域年太阳总辐射量在6000MJ/㎡以上,多年平均日照时数在2300h以上,年平均日照百分率不低于59%。另外,南涧县境内山地较多,平地较少,规划场址区域的海拔一般都在1600m以上,空气透明度高、太阳辐射在大气中的损耗较小。根据《太阳能资源评估方法》(GB/T37526-2019),判定其太阳能资源很丰富,资源具备较好的开发条件。为促进南涧县太阳能资源的合理有序利用开发,“十四五”期间按照总体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分批、分期实施开发。规划光伏项目24个,规划装机容量总计990兆瓦。2022年年内开工建设光伏电站2座、装机100兆瓦:瓦折村(装机30兆瓦),母脉地(装机70兆瓦)。2023—2025年,推进营盘、新龙村、罗么村、信白村、新民村等电站建设,建成装机400兆瓦以上。分布式光伏。按照《大理州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指导意见(试行)》,稳步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因地制宜,鼓励利用废弃土地、废弃矿山、荒山荒坡、农业大棚、滩涂、鱼塘、湖泊、适宜水面、高速公路和农村公路适宜区域等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推进光伏发电与生态环保相结合。利用水库库区水面,积极推动水面光伏发电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打造“分布式光伏+旅游”新型特色小镇。结合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需要,统筹农村具备条件的屋顶、村集体集中场地等开展分布式光伏建设,积极打造“分布式光伏+种植(养殖)”产业,提升乡村就地绿色供电能力,建设光伏示范新村。鼓励分布式光伏与储能及其他分布式电源结合,提升发电效率和电能质量。鼓励“发展光伏+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发展光伏+生态修复”等产业,打造生态治理新示范。全县可开发装机约400兆瓦,用2—3年分期分批完成建设。2022年,按“因地制宜,宜建则建”原则,建成投产装机60兆瓦以上。到2024年,分布式光伏发电总装机达400兆瓦以上。风电项目。结合国家、省州风电开发建设政策的调整,做好风电规划及核查相关前期工作,目前,全县风电规划装机约600兆瓦,通过敏感性因素排查,可开发装机约300兆瓦以上,根据上级政策适时推进建设,充分利用丰富的风能资源,为全县电网提供更有效的电能补充。同时,强化能源资源二次利用,稳步发展生物质发电、地热发电和抽水蓄能。在条件适宜的乡镇开展垃圾焚烧、生物质气化发电、沼气发电试点建设。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能源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局、县水务局、州生态环境局南涧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供电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年底前﹞

2.提升完善骨干电网及输电通道建设,不断巩固南涧县跨区域电力枢纽地位

(1)加强输电通道和县内骨干电网建设,不断优化巩固高压配电网,提升完善中压配电网,进一步完善全县电网网架结构,建成更大范围、绿色智能、安全高效的电网,提高输电通道送出能力、电网安全运行水平和供电可靠保障能力。

(2)结合大理电网定位及供电需求,确定南涧县配电网发展总体目标,配变规划方面,2023年南涧县户均配变容量达到2.1千伏安,2025年南涧县户均配变容量达到2.2千伏安。配网网架方面,逐步优化配电网各电压层级网络结构,消除单线单变情况,高压配电网N减1通过率实现100%,中压配电网结合通道情况及用户情况,适时适度对中压网架进行优化。

﹝牵头单位:县供电局、县发改局(县能源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局、县水务局、州生态环境局南涧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年底前﹞

3.完善油气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油气供应保障能力

(1)全面加快“气化南涧”建设,围绕清洁能源推广利用,引导城市居民天然气普及使用,加大天然气管网及气源建设,加快推广工业、车用天然气,逐步淘汰燃煤、燃油锅炉,完成天然气加气站建设并投入运营。依托弥渡-巍山-南涧输气管道天然气管道支线、南涧分输站―云县分输站输气管道两条长输管线的建成,加大力度推进城镇然气管网建设及天然气推广使用工作,力争全县储气能力在2022年达到8000立方米以上,大力倡导全县工商业用户及居民用户使用天然气,提高“气化”普及率和覆盖率。

(2)构建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相结合的石油储备体系。新增建设加油站14座,到2025年全县加油站数量达30座,加油站平均密度1.77座/百平方千米,单站年销量1659.29吨。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能源局)、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局、州生态环境局南涧分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年底前﹞

(二)推动绿色能源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积极打造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牌”

1.以促进能源产业转型升级为目标,坚持由资源开发型向市场开拓型转变、由“建设红利”向“改革红利”转变、由单一产业向综合型产业转变,充分发挥绿色能源优势,促进清洁高效载能产业与清洁电力深度融合发展,积极发展清洁高效载能产业、新兴装备制造业、信创产业,促进电力就近消纳、加快清洁能源利用,将绿色能源产业打造为全县十亿级产业。

2.推动能源装备制造业发展。积极引进先进的新能源制造龙头企业落户南涧,鼓励在我县开发的新能源项目优先使用本地生产的设备,对于此类项目给予资源配置上的优先。依托我县新能源的资源优势,延伸绿色能源产业链,推动高端能源装备制造业的落户,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以全产业链模式推动我县绿色能源行业实现跨越发展。

3.大力培育天然气利用产业。按照“气化南涧”建设的总要求,加快推进新建和老旧住宅小区配套天然气管道设施建设,不断扩大天然气用户安装。鼓励工业企业开展用能技改,积极推进“以气代煤”、“以气代油”,加快工业天然气用气推广,不断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促进天然气产业发展壮大。

4.探索实施氢能提纯、氢能装备制造、氢能运用、加氢站等项目,稳步发展氢燃料和氢储能,打造南涧县氢能产业示范区。依托大理州总体布局规划,通过项目建设,引进能源企业,积极构筑氢能产业发展规划及可行性研究,实现“氢能公交系统、可再生能源+氢”等氢能应用场景。﹝牵头单位:县工信科技局、县发改局(县能源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南涧分局、县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年底前﹞

(三)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着力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努力扩大全县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不断扩大符合条件工业用户和一般商业用户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范围及比例,降低工商企业用电成本。加快推进售电侧改革,加速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形成售电侧多元竞争、用电户更多选择的良好局面。着力降低工业企业用电成本,优化营商环境,助推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牌”打造。﹝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能源局);责任单位:县工信科技局、县供电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年底前﹞

(四)加强能源民生工程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更高用能需求

1.进一步优化城镇配电网建设,实现城镇用电需求的提档升级。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美丽乡村建设的要求,深入实施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农村智能配电网建设,加快推进自然村动力电强化、美丽乡村电力优化,促进农村生产生活“电能替代”。围绕提升农村电力普遍服务能力,重点解决农村电网低电压与新增负荷供电问题,切实加强易地搬迁、农村集体与户用光伏发电配套电力工程建设。到2025年,全县配电自动化覆盖率达100%,配电自动化开关覆盖率达100%。

2.以高速公路服务区、旅游景区、宾馆酒店停车场、居民小区停车位、乡镇政府驻地等作为建设充电基础设施主体,以社会公共停车场、单位内部停车场、道路临时停车位配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为补充,加快建设适度超前、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电动汽车充电站、充电桩等基础设施,逐步实现充电设施便利化和网络化,不断满足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

3.配合全州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部署,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南涧县电力基础设施建设,依托电网和天然气管网建设,融入大数据、储能、5G、电动汽车等新技术,积极争取在无量山镇、公郎镇等实施一批覆盖工商业用户、政府和居民用户,融入供电、供水、供气、供热、交通、通讯、绿化、文化和体育等县域基础设施,涵盖电气冷热多能源、源网荷储多环节、生产生活多场景智慧能源应用和服务的“互联网+”智慧能源小镇示范项目。

4.围绕能源全产业链发展,鼓励支持规划、设计、咨询等能源服务产业发展,强化能源技术支撑作用。促进能源科技提升,力争在风电运营管理、大电网安全稳定控制技术研究、先进输变电设备试验平台、智能配电网技术研究、电力大数据技术等领域取得突破。结合能源云技术带来的能源信息化,打造能源科技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优良社会化服务环境。结合售电侧改革,大力推广能源合同管理,发展综合节能、用电咨询等技术专业化、运营社会化的增值服务产业。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能源局)、县供电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运局、县工信科技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年底前﹞

(五)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增长,积极促进能源消费清洁化、绿色化

进一步落实县级能源消费总量和能源消费强度“双控”措施,科学开展能耗“双控”考核,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全面促进能源消费清洁化、低碳化。引导工业领域用能实施可再生和清洁能源替代,加快工业企业实施煤电升级改造,推进工业企业以电代煤、以气代煤进程,控制煤炭消费过快增长。整治无污染物治理设施和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燃煤锅炉,淘汰落后产能。鼓励以生物质能源、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不断降低煤炭消费比重,推动全县能源消费不断向清洁化、绿色化方向转变。针对全县电力消费占比较大的特点,从发电侧、电网侧、用电侧三方面持续推动电力行业节能减排。深入推进工业领域需求侧管理,鼓励支持工业企业开展低碳行动。加快绿色智能建筑建设,大力推广节能电器和绿色照明,积极推进新能源城市建设。积极促进在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公务车、环卫车、物流车、邮政车等行业中推广纯电动汽车、天然气汽车的广泛利用。推进城乡用能方式变革,大力提倡绿色生活方式,引导城乡科学合理用能。﹝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能源局);责任单位:县工信科技局、州生态环境局南涧分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商务局、县供电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年底前﹞

三、组织实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能源产业发展领导机制、管理机制、协调机制和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绿色能源产业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不断整合涉及电力、煤炭、油气的开发、建设、运行等行政职能,形成高位推动、管理顺畅、高效运行的工作格局,为能源项目建设和能源产业发展营造一个良好营商环境。﹝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能源局);责任单位:县工信科技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局、县水务局、县生态环境局南涧分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供电局﹞

(二)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要素保障

做好能源项目建设和能源产业发展与土地、城镇、交通等规划的相互衔接,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服务、提高效率,保障能源项目选址、走廊通道资源和项目用地等外部条件。﹝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能源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局、县水务局、州生态环境局南涧分局、县交运局、县商务局、县供电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强化招商引资,创新投融资渠道

针对能源资源开发和能源产业发展积极出台促进全县绿色能源产业发展的招商引资政策,进一步落实绿色能源产业招商引资工作目标责任制,提高招商引资项目履约率、开工率、资金到位率。研究制定打造“绿色能源牌”招商引资考核办法,定期通报招商引资工作动态,千方百计调动县级相关部门招商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牵头单位:县工信科技局、县发改局(能源局);责任单位:县投资促进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争取各方政策,形成发展合力

积极争取国家对农村电网、充电基础设施、天然气利用、重大能源科技装备、新能源汽车等专项国债资金、中央预算内资金、专项建设基金的支持。争取国家、省州对电力密度大的清洁载能产业发展给予政策支持。鼓励工商业使用清洁能源,扶持工业燃料技术改造升级,按有关规定给予优先贷款、贷款贴息、资金补助、税收优惠等。出台全县能源消费“双控”和节能降耗工作实施方案,积极争取省、州政府节能减排及能源消费总量给予平衡或倾斜,落实州政府下达南涧县能源消费“双控”和节能减排等约束性指标要求。﹝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能源局);责任单位:县工信科技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州生态环境局南涧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督促检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能源项目建设和能源产业发展的统筹和管理,全力做好协调和服务。将能源重点项目建设、电力市场化交易、天然气用气量和能源行业安全等内容,纳入县级年度综合考核。县发改局(县能源局)要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督促能源项目建设和能源产业发展,建立和完善评估、考核和报告制度。﹝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能源局);责任单位:县级各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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