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县共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16个。其中,医院4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08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乡镇卫生院8个、村卫生室80个、诊所医务室19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4个。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1509张,其中,医院1020张,乡镇卫生院219张。从业人员1683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373人(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458人)。全年共报告法定传染病病例17种1554例,发病率为689.80/10万;死亡7例,死亡率为3.11/10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