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县第十三届人民政府党组第31次会议、第30次常务会议召开,中共南涧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施文妍主持会议。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二卷81-99页《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375-378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精神,习近平在2024年春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国务院总理李强2024年3月5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的讲话《政府工作报告》。
传达学习了《云南省意识形态工作问责办法》和《云南省意识形态约谈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2 月 29 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
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意见》,云南省委书记王宁署名文章《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云南各项工作的主线》,中共大理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若干规定〉的通知》《大理州市场化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会议研究《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南涧彝族自治县第十三届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报审稿)、《南涧县聘任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方案》(报审稿)、《南涧县2024年第一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安排建议方案》(报审稿)、《南涧县县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报审稿)、《南涧县国家储备林建设自营项目招商引资投资协议》《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书》《南涧县第二幼儿园建设项目用地供地方案》(报审稿)、将原社保局资产无偿划拨给南涧镇南涧小学管理使用、《南涧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报审稿)及委托社会事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代建、《南涧县2020-2022年重点水利建设项目专项审计调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报审稿)、《南涧县生态环境保护行动方案(2024-2025年)》(报审稿)、关于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监管部门职责的通知(报审稿)等。
会议通报“五经普”工作开展情况、创优提质工作开展情况、全国第四次文物普查工作有关事项、南涧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及一矿一策生态修复建议书有关事项、2024年1-3月预算外资金拨付情况。会议听取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准备情况汇报、2024年信访工作开展情况、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会议结束后,南涧县人民政府与伦布卡酒业(南涧)有限公司签订《伦布卡酒业(南涧)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资协议》,无量山镇人民政府与伦布卡酒业(南涧)有限公司签订了《无量山镇原德安小学校舍资产租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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